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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:执行人员巧解“实物执行”难题 19万元暖心款兑现司法承诺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6-03 11:27:00    

黄河新闻网大同讯(记者安青 通讯员李超)近日,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以物折价的方式,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。面对无明确执行标准的实物类标的,云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用智慧与耐心架起兑现公平正义的桥梁,以司法创新破解民生积案,让群众真切感受到“执行温度”。

时间回到1989年,朱某平因修理麻峪口村机井不幸触电身亡,其遗孀庞某梅及三名未成年子女本应按月获得生活费、粮食、煤炭等物资补助,却因村委会长期未履行承诺,被迫走上长达三十余年的维权之路。

经法院一审、二审判决,麻峪口村委会需赔偿四原告16800元现金,及黍子22400斤、谷子11200斤、黑豆1400斤、麻油600斤、煤炭56吨等生活物资。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人员发现,判决未明确物资质量标准,且传统评估拍卖难以处置粮食、煤炭等易损耗实物。为避免执行过程中产生新的矛盾纠纷,执行团队主动作为,多次组织双方协商,结合市场行情与当事人实际需求,创新性提出“实物折价变现”方案。

经过十余轮耐心细致的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,将全部执行标的折价为19万元现金。考虑到村委会的实际履行能力,执行人员又促成分期履行方案,确保款项于约定时限内全部到位。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手中,这起跨越三十余年的民生案件圆满执结,真正将“纸上权益”转化为“真金白银”,以司法温度守护群众切身利益。

“以物折价”是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将调解贯穿始终的一种体现,可以低成本、高效率地处理案件,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尽快实现,还能有效减轻债务人的经济负担,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。下一步,云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,灵活运用各项执行措施,力求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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