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通辽市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管理行为,推动行业健康发展。按照《通辽市物业管理服务信用信息评价办法》有关规定,结合智慧物业管理平台月考核情况,经各旗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申报。现将2024年度通辽市物业服务企业“红黑名单”予以公示。


对被列入“黑名单”的物服务企业,街道社区要及时将考评结果通告业主委员会(物业管理委员会)及广大业主,在物业招投标、项目续聘等方面予以限制;对其在管项目,由属地物业主管部门推动街道社区、业主委员会(物业管理委员会)组织召开业主大会,经业主大会授权后,可由业主委员会(物业管理委员会)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解聘。
来源: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相关文章:
李强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住房租赁条例》07-21
工程师红利,注入新动能07-17
破解“数据孤岛”,杭州数字科技生态这样托举工业AI底座07-14
香港,梦回201907-10
2024年中国超市TOP100发布 腰部企业经营改善明显07-09
河北省出台十条措施促进入境旅游发展07-06
商务部:全力保障汛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07-04